巴生:一对夫妇因对一名14岁的残疾女孩实施身体性侵犯,各被判处5年监禁。
昨天,塞申斯法庭法官诺瑞达·亚当对33岁的凯鲁尔·希兹万·卡玛鲁丁和36岁的诺雷汗·阿布·卡西姆判处监禁,他们于12月8日承认三项性侵犯罪名,并触摸了女孩的身体。
法院还判处这对夫妇两年监禁,罪名是强迫女孩观看他们做爱。
Khairul Hizwan也因手机上存有色情视频而被判入狱一年。
据马新社报道,诺丽达下令从去年12月1日逮捕之日起同时执行刑期。
这对夫妇于11月12日和12月1日在吉隆坡甘榜武吉长岗的一所房子里犯下了所有罪行。
对于性侵犯指控,两人都是根据《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》第14(a)和15(d)条被指控的。
关于持有色情录像的罪行,Khairul Hizwan根据《刑法典》第292 (a)条受到指控。
根据案件的事实,这对夫妇给女孩发了一条短信,让她来他们家帮忙叠衣服。
当她到达时,她被告知在卧室里叠好衣服,在那里她后来犯下了罪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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